学院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学院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上期学生网上评教及学习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9


 

各教学学院及班级:

教学评价是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有效手段。根据2022年教学工作计划,学校今年将全面试行《湖南科技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湘科院校发〔2021〕106号),深化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改革,完善学生评价、教学督导评价和同行评价。为有序组织全校学生开展2022年上期网上评教及学习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主体与对象

评教主体为2019、2020、2021级所有专业学生,评教对象为2022年上期承担我校全日制本科理论和实践教学任务的所有授课教师(含实验实训课教师、少数民族预科班授课教师、外聘教师等)。

二、评教时间

评教时间为2022年5月30-6月2日(具体时间段安排见附件1),所有学生必须在上述时间内完成网上评教工作。

三、学生评教方法及步骤(详见附件2)。

四、学生密码查询工作由教学学院教学秘书负责受理。

五、评教组织及要求

1.本次学生评教分理论课程和实验实训课程两类开展,各教学学院安排专人负责两类评教数据的审核和导入,请在5月23日前把负责人员名单和2022年上期教学任务书(分类)交教学质量管理处,并于5月24日前完成评教数据的审核和导入工作。数据导入操作方法及步骤详见附件3。

2.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教务管理系统学生评教功能模块,先做学习满意度调查问卷,再按要求进行学生网上评教。学生须先对班级授课课程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测评(优秀等级比例控制在该学期本班参评课程门数的40%—50%),然后再根据测评等级在相应分数区间内对相应课程进行具体评分(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  

3.整个评教工作结束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提前透露教师评教成绩。

4.学校要求所有学生必须参加评教,不参加评教的学生将不能通过湖南科技学院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成绩查询、选课和查看课表。

5.各教学学院在学生评教前,要组织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积极做好学生评教的宣传发动,引导学生客观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避免个别学生的恶意评价和随意评价等行为,学生只能对本人本期的授课教师课堂教学进行评价,严禁多评、漏评、乱评或代评。

6.学生网上评教实行匿名制,授课老师只能查到本人评教汇总成绩和总的教学建议,不涉及学生姓名及学号等私人信息。请同学们在评教时客观、公正地评价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并对教师课堂教学提出建设性意见,以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

7.严肃评教纪律,严禁干扰评价、作假舞弊等不良行为,在评价过程中,若出现篡改评价数据、拉票、打击报复或其它不公正、不文明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学校将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8.本次评教由教学质量管理处牵头组织,各教学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学质量管理处403A办公室郭老师(QQ:277793231),电话:0746-6383880。


附件: 关于开展2022年上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1.2022年上期学生网上评教安排表

2.教学评价及满意度调查操作手册

3.评教数据导入操作方法及步骤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