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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青春正当时 三湘追梦人”我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2


 

各教学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5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届“青春正当时 三湘追梦人”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鼓励大学生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的号召,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宣传,大力挖掘敢于筑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优秀毕业生,表彰我校大学生扎根基层、创新创业、建功军营的优秀事迹,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人物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选对象

1.基层就业大学生。主要是指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8年至2022年毕业),在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和企业部门就业或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费师范毕业生”等。

2.大学生创业人物。主要是指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8年至2022年毕业),个人创业或带领团队创业,成绩突出、事迹感人,具有较强影响力、感染力和典型性、代表性的优秀大学生。创业过程学校给予指导或享受国家政策者,可视情重点推荐。

3.军营大学生战士。主要是指大学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现役或退役2年内,在部队服役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或通过军营锻炼成长,退役后就业创业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的先进代表。

二、征集方式与报送要求

1.征集方式:各教学学院推选不超过3人(基层就业大学生、大学生创业人物、军营大学生战士各1人),宁缺毋滥。热忱欢迎全校师生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向学校推荐或自荐,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宣传与推选工作。

2.材料要求:文稿以第三人称撰写先进典型事迹材料,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文稿先由学院把关,确保无语句、逻辑问题),每篇提供3-5张紧扣人物事迹稿件主题和场景的图片(要求横向图片、色彩清晰、画面整洁),图片以jpg格式单独存放,勿插入到word文档内,一并以文件夹提交,文件夹名称统一格式为“学院名称-人物姓名-参评类别”。

3.报送时间:自即日起开始征稿,征集时间截止于2022年5月4日。各学院将符合以上征集条件的毕业生材料,包括《第二届“青春正当时 三湘追梦人”人物推荐表》、就业创业优秀事迹材料及相关照片、5分钟以内展示视频(推选省级需提交)的纸质打印版和电子版交至招生就业处(电子版材料投递邮箱:1227076526@qq.com)。联系电话:0746-6381290。

三、作品评选及奖项设置

学校将于5月4日后开展评选,评选采取专家评审方式,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分别评选出人物事迹优秀作品一等奖一名(奖金600)、二等奖两名(奖金400)、三等奖三名(奖金200),发放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专家评审将推选两名就业创业典型代表我校参加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人物评选。

四、作品宣传

对于评选出的优秀人物事迹文稿作品及视频作品,校内将以官微、网络等方式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向省教育厅、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和《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等媒体推荐进行宣传报道。

获评湖南省省级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依托湖南日报、湖南教育融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报道;择优上报参加教育部“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活动;向入选者授予“第二届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人物”称号,汇编印制第二届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案例集。

 

附件:第二届“青春正当时 三湘追梦人”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人物推荐表

 

 

                                 招生就业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