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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6-09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各实验室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加强安全制度教育,重视安全技术工作。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各实验室根据自己实验工作的特点,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要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实验室主任作好本室的安全与环保工作,定期检查并认真做好安全检查纪录。

二、各实验室要做好防火工作,必须配备符合本室条件要求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在明处,取用方便,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不得挪作他用。

三、各实验室要做好防盗等工作,加强防盗意识与防盗措施,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四、各实验室要做好用电安全,电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五、易燃、易爆、剧腐蚀、剧毒药品要严格安全管理,按相关规定领取和存放,严格按照领取、使用、保管办法执行。

六、实验室要有三废处理措施,不得随意排放超剂量废气、废液、废物。不得随意丢弃用过的实验药品和容器,使用时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七、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开实验室。节假日前各实验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八、学生实验、实习,由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导教师做好实验、实习中的安全指导,使用强电、危险品等要由指导老师现场监督。

九、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首要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及时整改,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院(部门)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十、如发现实验室发生意外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如实报告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